教學理念為加強生活之法律常識,幫助同學在遭遇生活中之法律問題時,得以作出最正確之判斷,並獲致最妥善之救濟。
預期學員可達成之學習成果如下:
一、初步目標是希望能藉由課程學習,學員得以理解原以為艱澀的法律規定。(法律在講什麼,原來是這樣)
二、其次,在了解法律規定的同時,得以正確的適用法律,而非錯誤地理解法律。(應該用哪一條才對,之前想錯了)
三、最終,在正確的理解法律之後,得以知悉為尋求最終的法律協助,應準備何種證據,以利於最終之法律救濟。(哪些東西備妥了,找律師才有用)
常見的法律問題多端,不一而足。然一般人對於法律的理解,常有片面、不完全,乃至於錯誤…等情形,本課程的開設之目的,乃希望藉由課表所列民眾常遇見的法律問題為例,作有體系而全面地實務經驗講解,解析各個法律問題之爭點,以期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。
以課表所列之民眾常遇見的法律問題為例,作有體系而全面地實務經驗講解,以課程個案少但卻深入且容易理解的方式,解析各個法律問題之爭點後,再與選課同學作問題討論。
學員出席率70%、課堂討論參與30%。
無
自備簡單之小六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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